广州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的《关于稳步推进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意见),对2019年6月出台的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进行了优化,例如由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,可由学校直接认定。降低了初中学生升学综合素质评价的认定难度。

目前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、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等评价方式,意见将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调整为重要观测点评价,不再计分、不再分等级,在评价程序的公示确认环节不需对重要观测点计分进行公示。

同时,简化了填报过程,凡是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,由学校直接认定,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。学生需填写自主参加的活动,并提供佐证材料,减轻学生和学校填报负担。

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,学生和家长需在“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信息管理平台”)上提交诚信承诺书,树立诚信意识,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信。

根据广州“初中综评”方案,评价结果的使用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。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,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D级及以上,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,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。